吉林“浮桥案”重审,有些人别高兴早了-凯发旗舰
刚好,上个月我去白城做过一次实地调查,拍下了洮儿河两岸的一些照片,同时也询问过很多当地人,基本可以还原这件事的本来面貌。
请大家明白一个事实:“再审”,不代表黄德义无罪,更不代表当时的案子判重了,也有可能是判轻了。
某些人不要高兴太早,因为真正打脸的时刻,就要来了,而且打谁的脸,完全和你们估计的相反。
从我调查的情况看,这个案子确实要再审,要一查到底。
把我调查到的具体情况和大家分享一下吧:
整个故事比大家想象得要离谱,匪夷所思,而又合情合理……比较长,我从头说起吧。
故事要从另外一件新闻说起,那件新闻叫做《90后聋哑女孩被打成黑社会》,标题非常耸人听闻,说的是吉林白城一位聋哑女孩,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判刑,这个女孩叫做丁茜……判决书上,她组织了黑社会团伙,制造打架斗殴各类恶性事件,然后被捕入狱。被判刑后,她的父亲是一位辅警,不断上诉,并且搜寻公检法的黑料,找媒体曝光炒作。
实际上,这位丁茜并不是聋哑人,而是一只耳朵失聪,她被捕的时候也不是未成年人,而是已满21周岁了,她的父亲是当地的一名辅警,丁茜的犯罪事实也比较清楚,2015年,丁茜成立“倩家帮”,自认帮主,下设青龙、白虎、朱雀、玄武、麒麟、青狐6个堂会,设堂主和副堂主,主要成员有6名,主要目的是收取保护费,打掉其他帮派;另一被告人邹某某成立“刘家大院”,实际老大为王某某,主要成员有15名。“倩家帮”和“刘家大院”成员固定,实施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多起犯罪,属于涉恶犯罪团伙……所以被判刑。
但他的辅警父亲一定要救女儿出来,持之以恒,这位辅警经验丰富,确实被他找到了“问题”了,丁茜案的审判长,叫做孙利,原名曹国军,他是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,存在“冒用他人身份参加高考了”的问题……于是一篇篇爆文就出来了,人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——“法官有问题,那么他判的案子就一定有问题”。
对了,这个曹国军,也是吉林白城黄德义“浮桥案”的审判长。
了解这个事情,需要一定的背景知识,“白城”,确实是吉林的一个市,但它是在吉林的最西段,是白城、黑龙江、内蒙古三地的交界处,属于科尔沁草原的一部分,“白城”的蒙语名叫做“查干浩特”,意思是“白色的城”。也就是说,这块地方,是汉蒙杂居的地方。当年,孙利(曹国军)的“冒用身份”,其实是“高考移民”,他用了一位内蒙古人的身份去高考……这在当年刚刚恢复高考没多久的时代,是很常见的事情,而且,被他“冒用身份”的人,往往也得到了利益,而且这些人往往早就辍学,根本不会参加高考。
孙利(曹国军)确实获利了,但分数也确实是自己考的。更重要的是——丁茜案、黄德义案和这件事毫无关系,因为这都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的案子,审判长只是宣读结果而已。
丁茜的父亲丁永恒,爱女心切,一心要给女儿翻案,扯进了大量的媒体参与报道,为了争取更多的“同盟”,他把几年前“浮桥案”的黄德义扯进来了。
讲道理,黄德义本人其实是不愿意被媒体报道的,他自己甚至说过:“我其实是感谢孙法官的”(重点)。
请注意这句话,再联系当年的判决书,“十八个人寻衅滋事”,黄德义是“判二缓二”,所有人全部缓刑,一个坐牢的都没有,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……这是有问题的。
因为按照判决书的说法,黄德义动用18个人24小时轮流看守桥头,并且安装地磅称重,对过路车辆收费,这其实已经是“抢劫”了。判“寻衅滋事”,不是重判,而是轻判了。
长达四年时间,黄德义并未上诉,直到2023年6月,才开始上诉;刚好,丁茜案被炒上网络,是2023年5月的事情……前后脚。
我们回到正题,谈“浮桥”,网络上所有讲“浮桥”一词的人,其实都是在点到黑白、混淆是非。
因为根据我的实地调查和走访,根本不存在什么“浮桥”,网络上的“浮桥”照片全是假的,有人甚至用军用浮桥p图来炮制新闻……黄德义所谓的“浮桥”,只存在于一开始的极短的时间,长达几年的时间里,黄德义造的是一座固定桥,他从大庆拉来重型输油管道,把大铁管用工程机械打进河床岩石层,作为“桥墩”,然后上面铺上板子,这座桥可以走70吨大卡车,完全就是固定桥,而且造价高昂。
投入这么大成本,只为做慈善,你信吗?
洮儿河这条河,是季节性河流,河床不高,枯水期完全可以走过去,而丰水期,其实只有8月一个月而已,早年大家开着农用三轮、拖拉机都能过河……当地所有资料都可以证明,这里从未有人因为过河被淹死。
之前的照片和卫星图都可以证实,车辆完全可以从洮儿河的河床走,如果大家能够到实地去看看就知道,洮儿河的河床没有浮土淤泥,全是沙石,沉积下来非常坚硬,大车都能走。
我问过沿岸村民,他们说,一开始黄德义建浮桥的时候,大家也是支持的,甚至有人出力帮他修了桥,因为有桥总比没桥好,但没有想到的是,桥修好后,黄德义居然把河的沿岸用挖机破坏了,原本可以徒步、开车过河的地方,通通过不去,只能从桥上走,而且要付钱。
当时有报道说,有村民说“本村人不要给钱”,其实是媒体断章取义,那位村民冲我吐槽——“某大报记者采访了我一个小时,结果只取没头没尾一句话”。
事实上,这位村民姓黄,也叫“黄德x”,他是黄德义的亲戚,如果过桥的时候遇到黄德义,当然可以免费过,如果遇不到,其他那“17个人”可不认识他,该收的钱一分不会少。
有人问,河流那么长,过桥地方那么多,他能破坏多少地方?
那么我告诉你,真能,而且并不难。
这又涉及很多人对东北不了解的问题了,黄德义在洮儿河沿岸承包土地有数十顷……注意是顷,也就是说,他有几百亩土地,洮儿河沿岸几公里,都是他的地。他可以以“保护自己土地”的名义,把原本平缓的河岸全部挖成陡坎、筑起堤坝。
东北河流旁边的土地,叫做“河套地”,随着季节性河流的冲刷、改道,会发生一些变化,所以承包的价格低……但是黄德义承包对岸安全村的土地,属于“强行承包”,因为他是从对岸已经过世的老书记手里“承包”的,多年以来,他并未出过一分钱承包费,因为这件事,他还把现任安全村书记打了,人家耳朵缝了十几针。
更重要的是,其实“过河”的地方并不多,从振林村到安全村这一块河床,是两条公路连接的“捷径”,本来就是挖沙运沙的大车躲避公路检查最便捷的地方。
有着过桥“刚需”的人,根本不是两岸的村民,而是那些运送沙石的大卡车。巅峰的时候,这里的沙土车络绎不绝,从黄德义的浮桥上走,重车200,空车70,但他们还是赚的,因为他们可以躲过公路的检查和收费。黄德义在这里,曾经也是有挖沙生意的,据了解,与他合作的某“大佬”,已经进去了。
至于振林村开小卖部的某人说他“每周需要去过河去白城进货两三次,往返70公里”,当时我们就质疑——20户人地方的小卖部,做多大生意?需要每周进货两三次?这次调查也搞清楚了,他是这个村专门供应柴油的私人“油商”,河岸挖沙的重型机械、农民的农用机械,都需要用他的柴油,他确实需要常去市里,生意繁忙嘛。
但他的谎言是——振林村人如果要进货,没必要去对岸地级市白城,他完全可以去本市洮南……对岸两个村的村民,都没有必须过河的理由,所谓“绕行70公里”,更是编造出来耸人听闻的瞎话。
所谓“造桥几年只收了5万元”,那是因为公安机关是根据愿意举证的货车司机自己上报统计的数目……不代表真的只收了5万元。造桥收钱的时候,处于2015年之前,甚至可以上溯到2000年代,那个时候移动支付还不发达,大部分货车司机给的都是现金,既不开票,也不报税,谁知道他收了多少钱?但按照目前村民的描述,总金额不下数百万。
黄德义确实是农村教师,而且是有编制的农村教师,但村民们告诉我,他自造桥开始,一天班都没上过,很多时候,他是拿着望远镜站在自己家的大房子里,监督那17个人的拦路收费工作……
所谓“世代摆渡人”的说法,也是谎言,他的父亲,其实是当地“德高望重”的人物,很多年来,黄德义既不摆渡,也不教书,只专注于“桥”这件大事。
我们在白城、洮南驱车行驶上百公里,这里交通便捷、风景优美,既有草原风光,又有水稻农田,我们看到了政府修建的大量基础设施、水利工程,把大大小小的河流、水泡子连城一串,大大改善了白城的生态环境和农田水利,这里已经从盐碱地、“风沙之城”,变成“塞上江南”和著名的稻米产地了。
你要问这个案子有没有问题?
当然有问题!因为这座固定桥(不是浮桥),有记录在案的处罚记录长达六次,每次水利局都“拆除”了桥,实际上只是拆除了“桥面”,桥下面的大铁管子还在……黄德义随时可以把桥复原。水利局公开的处罚记录,只有三次,而这“六次”的详细记录,是一位基层干部自己记录在工作日记中的!(有没有想起《狂飙》中的小公务员谭思言?)
明明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的案子,明明类似于车匪路霸“拦路抢劫”,为什么调查结果语焉不详,最终的审判只是“寻衅滋事”,而且结果是“判二缓二”,一个人都没有坐牢?造浮桥的目的是挖沙运沙,那么挖沙运沙的又是什么人?最终谁在从中获益?
能够“再审”,那是再好不过了!
只不过,结果恐怕不会让媒体、记者、罗大圣人们满意。